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6)粤12委鉴字第1号 (2026)粤12委评字第1号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次数:308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6)粤12委鉴字第1号

(2026)粤12委评字第1号

根据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的规定,本院定于2026年3月24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程序选定评估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委托类别

1

(2026)粤12委鉴字第1号

石泾水电站水库区以及笋洞河九源村段下至茅坪坑口河段比对深圳市华南价格鉴证财产评估有限公司HN23-200004《价格鉴证报告》清理淤积、恢复原状的扩大损失,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就有关的清理淤积工程量、工程造价以及恢复原状工程造价进行测算。

  工程造价

2

(2026)粤12委评字第1号

1.石泾水电站水力发电设备(隧洞压力管道)的损坏程度、损失价格,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测算;

2.石泾水电站的水力发电设备无法正常发电,造成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今停产的经济损失,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就相关的经济损失进行测算。

资产评估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