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宁县弘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报名名单
公示
根据《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宁县弘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要求,截至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17时30分,我院共收到10家一级管理人报名申请函。经核查,共有9家一级管理人符合本次申报条件,1家因存在法定回避情形依法不参与本次选任。根据选任管理人流程,现将参与本次摇珠选任的一级管理人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管理人名称 |
1 | 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 |
2 |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
3 |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
4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5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6 |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
7 | 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8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9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注:本次摇珠选任不占用全省一级管理人轮候名额。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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