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5-06-16   浏览次数:34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5)粤12破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受理的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26506748B,注册成立时间2001年1月3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住所地为肇庆市端州区棠岗路6号星湖尚景苑D幢八层办公室801室,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伍群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经营有效期与资质证书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拟选定管理人:该案涉及到破产重整,办理难度大,案情复杂,预估的土地价值为1.4亿元,债务金额初步估计超过1.1亿元,属于涉众型、涉民生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案件实际考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案属于重大破产案件,拟选定一级破产管理人承办该案。

五、企业主要资产为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地块,根据测算土地面积10360平方米,位于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原景蓝大道)南侧。该地块曾经司法拍卖过,以38290560元价格流拍。

六、企业负债情况:经系统初步筛选,目前存在94宗执行案件,债权人分布在省内外,也有部分为小业主,债务金额初步估计超过1.1亿元。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下午5时

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信安三路2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

摇珠日期:2025年7月9日上午10时

摇珠地点: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  

联系人:朱燕梅    联系电话:0758-2786115  

特此公告。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