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 珠 结 果 公 告
(2022)肇中法技鉴字第37-38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已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举行了司法委托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活动,现将摇珠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委托类别 | 选定机构名称 |
1 | (2022)肇中法技鉴字第37号 | 评估被执行人广东中电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一辆名爵牌汽车(车牌号码:粤H43L19)、一辆别克牌汽车(车牌号码:粤HJF867)及一批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等财产的价值 | 资产评估 | 肇庆永正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2 | (2022)肇中法技鉴字第38号 | 摇珠随机选定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已施工部分(详见鉴定申请书具体鉴定范围)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 工程造价 |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