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肇庆市高尔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12-14   浏览次数:2518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肇庆市高尔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

公告


(2022)粤12破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已受理的肇庆市高尔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以法院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肇庆市高尔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55368692XA,2010年4月30日,肇庆市高尔陶瓷有限公司经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吴丽琴,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吴丽琴、阮微微,住所地为广东省高要区大湾镇村头村南黄公路边。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售(上述项目,不包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肇庆市高尔陶瓷有限公司的目前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17时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2023年1月5日10时

摇珠地点: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

联系人:黄波    联系电话:0758-2786011

特此公告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