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5月10日)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5-06   浏览次数:476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1)肇中法技鉴字第34、37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151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21)肇中法技鉴字第34

评估被执行人鹤山市仙鹤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鹤山市古劳镇8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土地评估

2

(2021)肇中法技鉴字第37

选定一家二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广东珠江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破产清算

特此公告

 

 

2021年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