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67-69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备注(类别) |
1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67号 | 选定一家二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肇庆市化学纤维厂、广东肇庆嘉隆包装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化工厂有限公司3宗强制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 破产清算 |
2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68号 | 选定一家二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肇庆米制品厂、肇庆市线路板厂、肇庆市肇罗商业装饰公司3宗强制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 破产清算 |
3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69号 | 选定一家二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广东省肇庆粮油进出口公司、肇庆市轴承总厂两宗破产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 破产清算 |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