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7-48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备注(类别) |
1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7号 | 对涉案工程已施工部分的工程价款进行鉴定 | 工程造价 |
2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8号 | 1、评估被执行人四会市阳光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座落于四会市东城街道上元大道6号阳光新城A座101-105号、107-120号、201号、301号不动产。 2、评估要求:先测量上述不动产的具体面积后进行评估。 | 房地产评估 |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