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5月14日)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2553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13-1、30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类别

1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13-1号

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评定》(GB18667-2002)的标准对彭申刚的伤残进行鉴定,内容如下:1、彭申刚的伤残等级;2、后续治疗费、误工损失日、营养期、护理期。

法医临床

2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30号

评估被执行人广东省华侨建设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41447)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南翠一街21号57-96车位(登记字号:2015登记字1061773-1061787、2015登记字1061680-1061704)。

房地产评估

特此公告。

 

 

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