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2018年5月10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次数:113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8)肇中法技鉴字第13、15、16号

本院定于2018年5月10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四楼第十一审判庭对如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18)粤12执恢15号/原案号(2013)肇中法执字第18号

对欧绍轩所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47号22栋1单元106号不动产【所有权证:邕房权证字第01888100号,共同共有人周杰筠,共有权证:邕房权证字第01888101号,档案号01500072982】进行评估。

房地产

2

(2017)粤12执275号

对案外人张宝珠名下的路虎牌粤Y37W15小汽车一辆、奔驰牌粤HLK212小汽车一辆进行评估。

资产

3

(2017)粤12 执恢57号

对被执行人梁铭伦(公民身份证号码:440622196404014311)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石桥头村民小组的宅基地【地号:440605007013JC02698,土地证号:集用(2005)042663】及地上建筑物(建筑物暂无证);被执行人梁维希(公民身份证号码:440622570810441)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石头的不动产【土地证:集用(1989)070775,房产证号:4137216】进行评估。

房地产

 

相关公告信息可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gdzqfy.gov.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