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肇庆监狱提请对张崇发等21名罪犯假释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198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减 刑、假 释 案 件 公 示



广东省肇庆监狱向本院提请对罪犯张崇发等21名罪犯假释,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认为当中有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应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审判监督庭提出投诉意见。逾期无意见,本院将依法裁定。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58-2786797

肇庆监狱假释810,846,851,1093-1110裁前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