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会监狱提请对等陈俊儒等96名罪犯减刑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37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减 刑、假 释 案 件 公 示



广东省四会监狱向本院提请对罪犯陈俊儒等96名罪犯减刑,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认为当中有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应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审判监督庭提出投诉意见。逾期无意见,本院将依法裁定。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58-2786797

四会监狱527-422裁前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