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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包公文化为切入点 打造新时期法院精神

作者:葛雪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548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前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打造新时期的法院文化,必须充分结合地方文化特点,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元素融入法庭文化中,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和谐诉讼、文明诉讼,推进干警关爱行动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文件精神,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建设既要有法院特色,也要有地方文化特色。

    包拯以断案英明刚直著称于世,被奉为“包公”,誉为“包青天”。其所形成的“包公情结”及独特司法文化,无论是对他所生活的北宋中期还是后世都影响深远。包公心系黎民,公正廉明,亲民便民,在其任职端州知洲三年期间,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应当深入挖掘、传承。目前,肇庆正在开发与“包公文化”相关的砚洲岛以及肇庆独特的端砚文化;利用已经建成的包公祠,恢复包公府衙,展示包公“执政为民”的政绩等来塑造“包公文化”品牌,打造一批文艺精品。端州法院作为肇庆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更应深入挖掘包公文化精髓,弘扬新时代广东精神,提高法院队伍和司法能力。

    一、包公文化的内涵及外延

    (一)包公简介

    包拯是安徽合肥人,生于西元999年,卒于1062年。宋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包拯由长天县令调任端州知州,在其主政端州三年间,以民为本、政绩斐然,“包青天”正是其在肇庆端州府时赢得的盛名,并经千年一直延续至今。包拯从政31年,为官清廉、执法严明, 64岁辞世,谥号“孝肃”, 相传为宋仁宗所赐。在端州的包公楼前有“孝肃”牌坊,谥“孝”乃赞其年青时出仕前守孝10年,难能可贵,是儒家传统文化“百德孝为本 百行孝为先”的典范;谥“肃”乃赞表其长期从事整肃纲纪、严明执法之官职和功绩,享有包青天之声誉,可谓名至实归。

    (二)包公在端州的政绩简介

    包拯是宋朝一代名臣,其不仅仅是一位铁面无私的法官,更是具有卓越政务才能的地方官员。其吏治方略和才华在其任职端州期间展示的淋漓尽致。当时的包拯血气方刚,兢兢业业,为端州人民群众做了很多实事,为端州成为西江中下游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做出了重大贡献。如他因地制宜,开创了珠江三角洲桑基鱼塘式农业之雏形;他在今肇庆西江边的阅江楼地带(即鹄奔亭)创建端州第一个连接水陆交通和邮政驿站,使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对接沟通,增强了珠江文化江海一体的特性;他创办了端州第一所公立学校——星岩书院(即现在的肇庆市第一中学);他设立了一座庞大的储粮备荒谷仓——丰济仓(元代改名广济仓)。1462年,知府黄瑜曾颂扬包公德政:“星岩朗曜光山海,砚渚清风播古今。

    包公逝世后不久,他的门人张田将他的奏议文本汇编为《包拯集》出版,南宋汪应辰重编一次,可惜此本已失传。明永乐年间官修《历代名臣奏议》收集较齐,共收集其文本十卷,1962年中华书局重编再版,增录了一些补遗文字和参考资料。从《包拯集》内容看,关于任用官员、推荐官员、管理官员的奏章占多数,如:《论委任大臣》《论大臣形迹事》《论台官言事》《论百官致仕》《论内臣事》《论取士》《请先用举到官》《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等;弹劾官员奏章不少,如:《弹宋庠》《弹张尧佐》《请罢王涣榷货务》等;还有言灾异、明礼、论功、论赏、选举、择官、省官、慎刑、正刑、明禁、去妖妄、民事、兴利、言财利、议兵、议边、粮道、求外任等内容的奏章,可谓政务吏治之事,莫不论及,而且见解精辟,原则一致,自成体制。这套吏治思想和方略,对当今时代的政务吏治也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三)包公文化

    我们所说的包公文化包括包公在任期间的真实政绩,亦包括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以及被文学艺术所神化的包公故事,以及与包公相关的文化遗迹。包公文化包括了上述四个部分,在岭南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广东历史遗产中的瑰宝之一。

    包公在端州任职期间,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其中最著名的为:

    1、包公井的故事

    当年端州洪水肆虐,为解决居民因引用西江水而导致瘟疫流行,包公按照北斗七星的形状,派人排列开凿了七口井,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屈大均《广东新语》云“包孝肃为端州守,尝穿七井,城以内五,城以外二,以象七星.其在西门外者,曰龙顶岗井,居民环抱,清源滑甘,为七井之最。”在不少史料中都记在包公井“泉清滑甘”、“食无患害”、“端州之人咸受其福”,以示肇庆人民“吃水不忘挖井人”的感恩之情。

    2、裹蒸粽的传

    说相传包公在任时查出端州地方官借进贡端砚之名,盘剥百姓,砚工苦不堪言,遂贴出告示,警戒官员、土绅不得随意扩大贡砚数目。包公离任时,百姓纷纷不舍,便用家中最宝贵的粮食——糯米、绿豆加上过年才能吃上的猪肉,制作成一种形状好像铁拳的食物,让包拯带着路上吃,这就是肇庆的土特产“裹蒸粽”。

    3、包公“不持一砚归”

    当日包拯当船到羚羊峡,天色突然乌云翻滚,包公便盘查随行人员,查出随行书童私下收了绅士徐乐天送的端砚一个,便责令将端砚抛到江中,后端砚下沉的地方,隆起一片沙洲,即当今的砚洲岛,而包括端砚的绸布,成为沙滩,即黄布沙。这便是包公“不持一砚归” 、“包公掷砚化渚洲”的典故。

    包公去世不久,有关他的传奇戏剧相继出现,包括《龙图公案》、《元曲选》、元末明初问世的《平妖传》、清代著名小说《三侠五义》,加之现代的电视、电影更将包公事迹改为电视连续剧,使得包公成为清正廉明、刚正不阿、除暴安良、惩恶扬善的象征。

    现存于端州地区的有包公井、包公府七星岩题字、砚洲、后沥水、端州州衙、富民坊、厢军巡逻营之草场、麦仔园、丰济仓、城西崧台驿、星岩书院、宝光寺、文昌宫等13处遗迹和遗址。位于肇庆市羚羊峡下西江中心砚洲岛的“包公祠”,建于清朝道光十四年(公元1843年),楼高三层,是砚洲村民及社会人士缅怀包公而建。同治七年,因三楼溃危,修葺改为两层,惟易名为“包公楼”,至今已有160多年历史,一直香火鼎盛,拜祭人不断。这13处遗迹和遗址,充分说明包拯对端州地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做出的不朽贡献,亦表明包公深入人心的形象,深具文化底蕴。

    二、包公文化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结合点

    如前所述,包公文化具有多层面的文化内涵,包括包拯自己的真实故事,亦包括百姓对其缅怀而神话其形象,以及文学、艺术的创造,在历史各个时代人民以不同的方式不断丰富和发展,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一)“包青天”是人民心目中的法官典范

    由于“包公戏”的深入人心,包公留给人们的历史形象,鲜少为其全面政务功绩,更重要的是其是一个破案入神、执法严明、断案公正的法官。如舞台上的“包青天”是一个形象脸黑如漆,有三只眼,其中一只能照出妖邪原型等等的人物,表明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包公形象。

    “包青天”为人公正廉洁、为民伸张正义的形象亦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执法者在法官职业素养的要求。在今天,关于“包青天”的文学艺术作品经久不衰,便可看出“包青天”三个词包含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全部期待。如今在法官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结合“包青天”的示范作用,己正才能正人,构建先进法院文化必须先提升法官自身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只有法官在个案中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力求做“包青天”式的人民法官,才能充分发挥先进法院文化的渗透力、感召力和塑造力,不断提升法院的软实力。

    (二)“包公文化”是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公文化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丰碑,考察包公文化的本质,有以下原因:其一是包公不畏强权,秉公办案。《铡美案》中,包公不畏强权,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将当朝驸马立斩铡下,大快人心,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伸张和弘扬;第二包公执法有人情味,张弛有度。包公并非僵硬地执行法条,而是充满人情味,体恤当事人。面对秦香莲孤儿寡母,他并没有像其他衙门一般威仪肃杀,而是充分尊重她们的表达意愿。在历史形象中,包青天是一个感情丰富、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清官”,正因为这种人情味,才能让其断案的结果让人服从。三是包公不徇私情,断案分明。面对犯了死罪的侄儿和将自己含辛茹苦拉扯到的嫂娘,一面依法严惩自己的侄儿,一方面流泪向嫂娘赔罪,在情与理的交叉中,包拯处理得分分明明,没有半点徇私;四是包公断案如神,不偏不颇。包公所办案件均是铁案,他总是倾尽全力、明察秋毫,抽丝剥茧般将纷繁复杂的案情断得清清楚楚,以伸张正义为己任。如狸猫换太子案中,他最终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五是包公为官清正廉洁。正人先正己,如上述包公不持一砚离任等源远流长的故事,只有一尘不染与当事人斗智斗勇,才能不受干扰,执法如山。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的审判职能,评判着人类社会发展变革中的是非曲直,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新时代的法院文化建设,是传统法律精华和世界先进法律文化的交汇与融合。结合包公文化,分析包公文化中的具体内涵,结合百姓喜闻乐见的包公故事融入法庭文化中,能够更好地引导民众服诉、信诉,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包公文化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并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

    近年来,笔者发现不少文化人士呼吁要摈弃“青天文化”,理由主要是许多诉讼参与人缺乏诉讼常识,不讲诚信、不靠理据,靠缠访闹访来增加法官压力,以达到个人诉讼之目的;其次“包青天”与现代司法体制完全不同,目前“包青天”的职能已被细化为市长、公安局长、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名下,但是不少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仍然认为法院应当与包公一样断案,在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后,不断上访,引发群体矛盾。然而,这种观点仅仅看到少部分诉讼当事人因缺乏法制观念而干扰诉讼,却看不到包公文化对法官的典型示范作用,对提高司法公信力、培养群众对法官的信赖心里的重要性。但最高法院亦以“包青天”、“独角兽”的卡通形象来表达司法为民的观念。近年来,随着港台电视剧的深入,包拯的形象也在不断发展中。剧中体现包拯面临的人与情、人与理之间的冲突更为明显,人物内心冲突也很鲜明,单从故事构造亦可看出仅靠“包青天”一人实现正义是不可能。这些电视剧也片面教育了群众不可神造人物,而应当讲法律、讲证据,在制度中办事。

    三、以包公文化为切入点的法院文化建设之途径

    端州区法院行政区划属肇庆市,是有 2000多年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属珠三角洲经济区范围,是肇庆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城区。随着经济发展,端州法院面临案多人少,人员断层危机。全院在编人员 97人,法官51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7人,年龄在25—30岁的法官有2人 ,年龄在30-45岁的法官有17人,年龄在45-55岁的法官有23人,55岁以上的法官有9人。

    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建设之路中必须重点突出,一是培养法官良好司法职业素能,以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二是结合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体现应有的法治精神。法院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审判、执行业务,立足于队伍建设,立足于物质文化建设等基础元素来构建。拥有了先进科学的文化理念,高效合理的管理费昂视,同心向上的团队意识,丰富充裕的物质承载的“大环境”,才能让这种文化“软实力”时刻践行、自觉传承、不断升华、健康发展

    遵循以上原则,结合端州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断层危机等的特征,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借鉴以下形式和途径:

    (一)结合包公文化,大力推进法院行为文化建设

    1、关注民生、体察民情,结合包公文化,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内涵和实践。如到包公府衙、包公井等文化遗迹附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为外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官帮助维权联系卡、推行社区法官送法上门、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发放维权小手册、巡回开庭审结农民工案件等,从而密切联系了干群关系,切实提高司法为民的实践性、针对性。

    2、积极采用电视、宣传栏、广告、网络论坛、公正肇庆微博等宣传方式,以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以案说法、现场观摩法官办案等方式,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宣传法制,达到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3、结合包公事迹,搞好队伍建设。政工部门可通过组织到与包公文化相关的砚洲岛、七星岩包公摩崖石刻、包公府衙、观砚亭、包公井的文化遗迹、景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既丰富干警健康的娱乐生活,又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亦可跟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监狱等司法单位联谊,共同挖掘包公文化内涵,充分达到沟通、了解、促进的效果。

    (二)将包公文化因素融入法庭文化,加强法庭审判的文化建设

    1、包公案之所以成为经久不衰的热门题材,乃是包公办案方式和艺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正义的渴求。包公的办案不拘泥于形式,因案而异,以达到查明案件、公正断案之目的。因此必须以人为本,以促进法院的整体办案水平为主旨,鼓励法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文化素养,鼓励法官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研,并利用互联网促进民众与法官的互动学习,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树立法官为民伸张正义,为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在现阶段,集行政权、司法权和侦查权与一身的“包青天断案”已不复存在,人民群众要求司法独立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司法行政化日渐严重,行政权对法官独立审判的干涉越来越深入的情况下,如何在这种不利环境下,保持法官的自主审判,不仅需要法院自身的努力,同时更需要来自社会、政府的支持。法院应当通过司法公开,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司法公开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司法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取得广大群众、社会的支持。在司法公开机制中合理运用包公文化因素,充分发挥先进法院文化的渗透力、感召力和塑造力,不断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软实力,为建设法治广东和幸福广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3、完善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做到科学、制衡、激励、稳定,形成规模效应。根据端州法院目前的人才断层危机,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一个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催人奋进的工作机制。明确用人导向,引入竞争机制,以“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为用人标准,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实践历练为手段,鼓励年轻干警大胆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对优秀干警予以及时提拔,保证工作秩序的稳定性。在干部选拔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不断激发法官队伍的活力。

    (三)将包公文化因素融入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亲民法院

    1、打造具有包公文化特色的法院基地,充分利用法院审判大楼空间,有序陈设包公事迹、包公格言、警句、图片等宣传板、宣传长廊、在文化室内摆放包公事迹的书籍、在网上图书馆、院史馆等摆放相关的书籍,进一步渲染法院文化氛围,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从而将法院文化转化为先进司法能力、先进管理能力、先进服务能力和先进智力成果。

    2、完善院内图书室、荣誉室、廉政教育室、院史展览室、法律文化室、文体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加强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关爱法官心态建设,通过形式多样、活泼、生动的活动,教育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侧、行为规范、法院文明用语和职业忌语,确保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执法。

    3、完善服务窗口。在立案大厅内可摆放包公雕像、雕刻包公事迹以及名言警句,同时摆放饮水机、纸杯、纸笔、桌椅等,提供司法人性化服务;在信访室以电子屏、廉政宣传栏等方式,将包公文化中积极因素带入信访室,引导群众尊重法院判决,以理服人;在法院门口设立对外宣传栏,制作图文并茂、活泼生动、教育寓意深刻的案例分析、办案流程示意图等,做到定期更换,达到无声教育之目的。

    4、完善司法便民机制。如不断完善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方式,将法院文化设施建设成为当地群众性文化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判决文书说理性工作,对诉讼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既防止当事人因不懂法而盲目上诉,浪费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人力、财力、物力,又确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打造亲民型法院,促进文化惠民的能力全面提升,提升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度。


{C}《端州走出个"包青天" "包公文化"广为流传》,记者于敢勇,载于《广州日报》

{C}《包公文化论》,作者匿名,载于中国学术评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