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我院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涉城区(端州、高要、鼎湖)农合机构未结审判、执行案件工作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招祥,党组成员、副院长邓成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岑慧勤,市金融局局长朱景亮、副局长程泽芳,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可辉,我院有关庭室负责人,有关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出席会议。市有关金融机构及各农合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邓成明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三家农合机构不良资产案件的情况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措施和工作部署。会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加快涉城区三家农合机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作了发言。
我院郑招祥副院长强调,本次会议的目的在于明确最终目标,理顺工作思路,细化问题瓶颈,落实责任主体。针对本次专项工作,各单位应建立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安排,领导亲自督办。因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加强沟通、协作,认真剖析与评估好案件情况,梳理好问题与具体目标,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紧迫程度等依序排列,有条不紊地逐一处理和击破,做到心中有目标,实干有方法,处事有效率,共同努力完成农合机构改革工作。
我院邓成明副院长指出:首先,法院要做到两个高度重视:高度重视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高度重视专项工作,此次涉农合机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必须按照计划表进行,只能提前不能推后。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此类案件的指导协调工作,挂点领导做好督查,把工作落到实处,为我们最终达到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通过本次会议,涉城区三家农合机构案件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与沟通配合方式、方法得到落实,为快速、有序、高效地推进该专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