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下午,我院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法院诉讼费缴纳宣导会,学习使用微信、支付宝、网上支付平台缴纳诉讼费的具体操作。我院立案庭邱杏花庭长、办公室伍勇芳副主任、研究室信息中心胡裕洲副主任及部分两级法院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共18人参加了宣导会。
宣导会由平安银行对使用微信、支付宝、网上支付平台缴纳诉讼费业务进行了培训。即日起,肇庆两级法院诉讼费均可通过网上缴费、扫二维码缴费、现场POS机缴费等多种电子支付渠道实现,不用再跑银行排队。其中,诉讼费5万元以下的可扫码支付,5万元以上的可登陆官网平台支付。
新增的缴费方式分为微信、支付宝和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缴费为案件立案受理后,每个个案将随机生成诉讼费二维码并打印在《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右上方。当事人仅需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码,即可进入广东法院网上缴费平台,按照页面提示完成缴费。
网上银行缴费则在我院官网上增设的“网上缴费平台”页面上操作,当事人点击进入该平台,按照指引输入32位缴款通知书号码,核对付款信息,选择付款银行进入网银进行支付,即可完成网上缴费。
法院诉讼费支付渠道的升级,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还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起诉周期从过去平均4-5天缩短至现在1-2天左右。截止到2017年10月16日,我市共有44宗案件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诉讼费,金额合计38546.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