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肇庆中院在中院五楼审委会议室举办行政审判实务研讨培训班。肇庆中院参与行政审判工作的人员以及鼎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汛强,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黄力聪,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广强、黄杰初,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廖剑坤,党组成员李文雄、该院参与行政立案和行政审判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2016年1月1日起,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我市原本由八个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到鼎湖区法院管辖。案件集中管辖后,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案件的类型,均给鼎湖区法院带来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市中院对此给予了及时的指导。但由于下半年案件增长较快、案件类型不断增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增多,有必要对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系统的研讨培训。为确保培训的效果,市中院行政庭提前一个月通知鼎湖法院征集意见,多次组织庭审判骨干研究,对此次培训做了精心的准备。研讨培训当天,鼎湖区法院就行政审判出现的新情况提出了二十多个问题,其主要集中在行政审判和行政立案实务上,涉及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以及行政公益诉讼等多方面。肇庆中院行政庭法官对此进行了逐一解答,与会人员亦就此踊跃提问,互相交流研讨。经过研讨,与会人员对上述问题达成了统一的认识和裁判尺度。
这次培训针对性较强,效果好,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的质效,树立法院行政审判的权威,以后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行政审判工作培训。温汛强院长也表示,这次研讨培训召开得十分及时,通过此次研讨培训,他们收获良多,解决了很多棘手问题,效果很好。此次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更是有利于推动今后行政立案、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本院行政庭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