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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倍呵护,“法院+妇联”携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443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构建“法院+妇联”两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10月28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肇庆市妇女联合会在市法院举行家庭指导教育座谈会,进一步推动肇庆市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肇庆市妇女联合会签订了《关于设立家庭教育工作室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与会领导共同为“肇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正式揭牌,并为家庭教育指导员颁发聘书。

座谈会上,市法院、市妇联及家庭教育指导员就《工作机制》有关事宜,围绕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与交流。

双方明确,将通过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工作评估、联合联动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面、实效性、精准度,并对今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室的发展达成初步共识。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的作用,完善双向聘请机制,让熟悉法院业务的干警和熟悉教育工作的人员共同组成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员,把家庭教育、释法说理、心理干预等融入诉前调解、案件审理、案后回访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并通过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等,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和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案一册一评估”,对涉诉案件当事人成长环境、家庭教育情况等信息及时共享,对家庭教育指导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落实案后回访、社会帮扶等,进一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为涉案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要建立联动机制,市法院、市妇联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并对类案进行研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同时联合学校、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下一步,市法院将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协同联动,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为新起点,推动构建“法院+妇联”两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为引导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家庭教育观,弘扬良好家风美德、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艳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勇生,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梁月芸,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组成人员及市家庭教育指导员等出席会议。会议后,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艳华等一行人参观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肇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