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一早,天色灰蒙,大雨倾盆。“现在出发!” 肇庆中院的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后,立即扎入滂沱的雨幕中,驱车赶赴执行现场。
一个多小时后,执行干警们抵达四会市贞山宾馆的某康养基地,依法对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涉案房产进行腾退,并将涉案房屋、设备现场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省人大代表黄少玲等5名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到场见证了本次执行。
“我们这次要执行的是香港某某公司诉四会某健康管理公司及潘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物是眼前这幢大楼和里面的设备设施。”执行现场,肇庆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岑慧勤指挥着本次执行。
据了解,2020年6月,潘某、四会某健康管理公司向香港某某公司租用贞山宾馆的一幢大楼,于经营康养基地。2021年,该基地停业后一直未向香港某某公司支付剩余保证金和租金。
香港某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潘某一方需要在判决生效十天内返还贞山宾馆范围内的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物品,并支付租金、场地占用费、违约金等。由于潘某一方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6月5日,香港某某公司向肇庆中院申请执行。
“案涉大楼在贞山宾馆里面,且大楼共5600多平方米,而且里面房间多、设备多,如果强制腾退可能会影响贞山宾馆的客人和正常经营。”执行法官梁新敏为了降低执行对企业的影响,提高执行效率,在开展执行行动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说理。
“其实我很想再努力一下,继续经营的。”潘某跟执行法官说,“但法院既然判了,我确实也要履行。”被执行人从拒不配合到敞开心扉,最终也同意撤出涉案房屋,配合法院开展腾退工作。
今天,肇庆中院和四会法院出动16名法院干警,在代表们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分组进入案涉大楼内,与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一同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全程录音录像,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工作。历经3个多小时的清点、确认和登记,成功将案涉大楼腾退,并交付于申请执行人。
贞山宾馆经理翁女士连声道谢:“谢谢你们,风里雨里地过来执行,不仅认真负责还雷厉风行,太谢谢你们了!”
执行行动结束后,肇庆中院、四会法院与代表们召开调研座谈会,系统地报告了肇庆中院、四会法院今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黄少玲表示:“今天有幸见证了肇庆法院的‘阳光’执行,我确实感受到了法院在保障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执行速度、力度和温度,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还拓宽了我们人大代表监督履职的途径。”
“整个执行过程规范、高效、严谨、公开,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行动,有力度也有温度,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的信心和决心。”市人大代表许小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