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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揭牌: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10   浏览次数:3889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市委“产业强市”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肇庆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的意见》要求, 3月9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揭牌成立,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文,肇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洪浩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何文指出,肇庆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制定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的十条措施》,并狠抓推进落实,举行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谋划、起而行之,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积极担当,为全市政法机关发挥自身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表率。接下来要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工作对接机制,努力形成合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旗帜鲜明地向全社会释放尊商、重商、亲商、惠商的强烈信号。要不断改进作风,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司法作风和营商环境建设,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注重总结提升和宣传,以多样形式、多种方式传递肇庆政法系统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便利措施和亮点工作,树立政法系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标杆。

陈洪浩强调,全市法院要增强投资者司法保护的意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提升投资者司法保护的能力,不断完善破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和执行联动机制,健全投资者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增强湾区意识,对标对表湾区标准,自觉向最好最优看齐,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努力让企业和投资者在每一次司法体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设在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主要提供涉企案件法律咨询、诉前调解、投诉举报、绿色通道等服务。为保障中心工作有序开展,肇庆中院还制定了《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规程》和工作制度,明确中心职能范围、责任分工、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等,指导全市法院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