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怎么办?请看肇庆各基层法院通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03   浏览次数:5635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当事人、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肇庆各基层法院在中院之后陆续暂时关闭诉讼服务接待场所,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作出安排,现向社会各界通告。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案大厅及信访室)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咨询电话0758-2755603;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8-2730121;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

特此通知。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中心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申诉信访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鼎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办理一审行政立案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它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2623107)联系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案大厅及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或“广东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本院立案庭邮寄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南兴一路2号,咨询电话0758-8390701;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官网或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8-8391830;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0758-8390701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

特此通知。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四会市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案大厅及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办理行政非诉立案的,请通过邮寄方式(寄本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咨询电话0758-3113919;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四会市人民法院官网或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8-3366207;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

特此通知。


四会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广宁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按延长春节假期规定改期;原定于2月3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公告送达传票外可能将视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改期。

四、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广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五、本院将优先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同意,本院亦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六、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线上网络查控和事项委托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因交通关停等防疫措施原因对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的负面影响。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怀集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按延长春节假期规定改期;原定于2月3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公告送达传票外可能将视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改期。

四、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怀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五、本院将优先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同意,本院亦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六、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线上网络查控和事项委托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因交通关停等防疫措施原因对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的负面影响。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德庆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按延长春节假期规定改期;原定于2月3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公告送达传票外可能将视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案大厅及信访室)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改期。

四、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德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58-7785033)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五、本院将优先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同意,本院亦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六、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线上网络查控和事项委托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因交通关停等防疫措施原因对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的负面影响。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德庆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封开县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立案大厅及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办理行政非诉立案的,请通过邮寄方式(寄本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咨询电话0758-6715739;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8-6715739;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

特此通知。


封开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