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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佛山两地法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结束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7-10   浏览次数:86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肇庆中院与佛山中院年初协商制定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肇庆、佛山两地法院2013415426开展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经过后续的资料整理、评查讨论和承办人申诉等一系列程序,现已确定了最终的评查结果。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亮点在于:一是创新了评查方式。为体现“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的精神,佛山、肇庆两地两级法院按照民事、刑事及综合(包括立案、执行、行政、审判监督等业务领域)三个审判类别各选派2名副庭长以上审判骨干组成肇庆-佛山联合评查小组,由肇庆评查小组评查佛山两级法院的案件,由佛山评查小组评查肇庆两级法院的案件,评查方式采用现场直接阅卷和调取阅卷相结合,评查内容主要包括审判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制作等几方面,评查结论分为优良、合格、瑕疵及问题四个等次,评查的案件以集中抽取案号的方式选取。二是强化了对案件评查活动的公开与监督。肇庆、佛山中院分别邀请了当地的市人大代表莅临法院对2012年审结归档的各类案件随机抽取案号,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抽选过程,并将抽取的案件号统一封存,直到调取案卷时现场开启。其中对肇庆法院共抽取了备查案件65件,包括刑事案件15件、民商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3件、执行案件10件、立案案件2件、质量监督及信访案件3件、“三打两建”案件2件、重点评查案件5件。三是征求问题案件承办人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经过评查小组初步讨论和整理出评查结果后,将存在问题的案件初步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人,如承办人对上述初步评查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评查小组提交对评查结果的意见。由评查小组将意见汇总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的评查结果。

(图为佛山评查小组对我市法院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根据佛山法院评查小组的反馈并经肇庆中院审判委员会最终讨论决定,在肇庆中院已被评查的65件案件中,刑事案件15件,合格14件,瑕疵1件;民商事案件25件,合格19件,瑕疵6件;行政案件3件,合格3件;执行案件10件,优良1件,合格9件;立案案件2件,合格2件;专项案件(质量监督及重大信访案件、“三打两建”案件)5件,合格5件;重点评查案件5件,合格4件,瑕疵1件。其中,执行局法官聂庆光所承办判定(2012)肇中法执字第24案件程序合法、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正确,材料详实,装订规范,完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评定为优良等次。

(根据本院审管办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