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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法院与市人民银行大力推行诉调衔接工作获多方肯定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128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7年以来,为推进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肇庆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肇庆中心支行稳步推进金融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成立了全省首个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金融纠纷诉调衔接工作从金融消费扩展到全部金融纠纷,并延伸至县一级。该项工作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及省法院龚稼立院长的充分肯定。

    一是联合构建机制,推进金融纠纷诉调衔接。为有效地化解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维护金融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社团组织的协调作用,肇庆中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肇庆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建设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共同构建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对肇庆辖区各基层法院处理金融纠纷案件调解以及司法确认工作提供指引。明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涉金额机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一审立案前,可委托市金调委进行调解。避免大量的金融纠纷案件直接进入诉讼渠道,帮助金融消费者减轻诉累。全市法院将继续完善和推广全市两级法院关于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流程,加强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促进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的信息化发展,为我市的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是签订备忘录,细化金融纠纷诉调协作。基层法院与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双方明确在《意见》规定范围内,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为群众提供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协作,继续深化金融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推广力度,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诉调衔接工作的地域范围。

    三是发出司法建议,助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肇庆中院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金融机构与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时,应根据合同实际及所涉金额情况,合理选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先灵活选择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公证债权文书、约定仲裁机构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以便更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根据本院立案庭提供的资料整理)

供稿:姚金群  采编:梁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