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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体检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105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经面试,确定10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生名单

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1《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总成绩和体检考生名单》。如有错漏,请及时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758-2786042。

二、体检报到

入围体检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日上午7:15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大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到达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正门。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的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左右)。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总成绩和体检考生名单》

      2、《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体检注意事项》

附件1.jpg

计算规则:总成绩=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附件2: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于2018年 6月29日前将本人延期体检的书面报告和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送达我院政治处,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体检。

4、考生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考生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6、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医院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管理。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工作人员和本院带队工作人员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可能会影响录用。所有项目检查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并将体检表交回医院工作人员,经本院带队工作人员同意后,考生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对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我院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政治处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增加检查项目及复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