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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创新人员分类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次数:97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更好地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义,让优秀的法官回归审判一线,让审判事务纯粹化,让法院干部的发展路径更加多元。肇庆中院在最高院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并探索实行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2017年,全院案件结收比达到103.37%,未结案件同比减少29.07%,员额法官法官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45%,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8.99%。

  一是申请分流政策支持,指引干部找准定位。在省法院组织第一轮法官入额遴选前,肇庆中院组织各法院对全市具有审判员资格的法官进行岗位意向摸底,牵头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四种法官分流政策并得到支持。一是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法官经本人申请可提高一个职级,提前退休。二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不入额法官经申请可提高一个职级,转任非领导职务。三是选任部分法官交流到党政部门任职。四是结合本人意愿,让未入额的普通法官充实到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并在改革过渡期内保留法官待遇。此外,肇庆中院院长多次召集各类人员进行座谈,亲自主持,听取大家对目前工作及未来发展的想法,指引法官结合自身优势,思考更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较好地稳定了队伍思想。

  二是多方面考核,遴选优秀员额法官。全市法院在开展第二轮法官遴选工作中,进一步完善遴选办法,打破论资排辈的限制,最终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审判业绩突出的干部进入法官员额。遴选考核内容包含业务水平考试、日常审判质效考核、审判业务素质考核、工作能力及态度考核等。面试由院长担任主考官,邀请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及市检察院等相关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确保面试的公平性;并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着重考察法官的个人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其中,市中院入额的5名法官中,4名为80后,3名具有研究生学历。

  三是调整审判队伍架构,让法官工作更纯粹。为实现庭室管理工作扁平化,让员额法官更专注于纯粹的审判业务工作,肇庆中院对内部业务庭架构进行整合调整。民庭和刑庭在保留原有行政架构和行政职数不变的情况下,把原来的四个民事审判庭整合为两支民事审判队伍,原来的两个刑事审判庭整合为一支刑事审判队伍,每支审判队伍确定一名员额法官为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行使庭长职责,管理队伍。队伍负责人的办案比例适用原庭长办案比例,为普通员额法官的50%,不担任负责人的原业务庭庭长只专注于审判业务,适用普通员额法官办案比例,充分发挥原庭长资深法官的作用,让更多的审判力量服务办案一线。

  四是选贤任能,充实中层以上干部队伍。为给干部提供除入额法官外的其他发展平台,让年轻干警看到发展的前景和希望,真正实现“修道分流”,肇庆中院结合行政岗位空缺及缺编情况,以配好、配强中层架构为原则,通过日常工作考察检验干部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共提拔中层干部13人,其中原入额法官占23%,未入额法官占46%,原法官助理占8%,35岁以下的占46 %。

  五是合理配备辅助人员,完善审判团队组建。肇庆中院根据“以案配人,以岗定人”思路,在充分了解各入额法官及各审判团队的办案情况及人员情况后,通过对外公开招录与内部转任相结合的方式,对外招收合同制法官助理27名,并全部配备到审判一线,实现一名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切实减轻法官办案中的事务性工作。经过严格的统一考试考核,从原临聘书记员中选拔出36名优秀的书记员转任为合同制书记员,同时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合同制书记员,合理配备到各审判团队。

                                 (根据本院司改办提供的资料整理)

                            

                                   供稿:冼颖   采编:梁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