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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谭玲副院长到肇庆法院指导法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家事审判工作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97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3月8日上午,肇庆法院联合多部门通过“法治宣传进校园”的方式在肇庆学院联合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文明家庭·共创和谐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女法官协会会长谭玲,肇庆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招祥出席活动。

(谭玲副院长为学生解答法律疑问)

  本次活动组织了多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一线法官参与,以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播放法治宣传短片、赠阅司法案例书籍等多种形式展开,重点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看得见、记得住、听得到的形式让参与者近距离感知司法、感受公正。

  谭玲副院长表示,普法是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广东法院会始终把严格公正司法、传递公平正义理念作为使命追求,以司法活动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不断拓展普法的广度深度,努力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法治精神广泛弘扬,让“法律进校园”活动成为“校园星火”,为掀起“全民守法”的燎原之势而不懈奋斗。

  3月8日下午,谭玲副院长一行在郑招祥副院长等人陪同下,到广宁法院新楼人民法庭进行实地考察,分别听取了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朝晖关于家事审判工作的汇报和广宁县妇联主席谢雪霞关于婚调委工作的介绍,并与参与调研活动的同行人员以及法庭全体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谭玲副院长在广宁法院新楼人民法庭指导家事审判改革和婚调委工作)

  谭玲副院长对广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和婚调委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一要转变司法理念,树立起“维护家庭伦理观理念、以修复家庭成员的情感关系为重理念、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这三个理念,在审判和调解中融入人性化的关爱,彰显法律的温度;二要转变司法方式,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改变传统的审判模式,通过建设细致化的功能室、实行圆桌审判、引入心理辅导员等,促进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法官更具专业性;三要推进制度建设,积极对家暴证据认定、人身保护令实施、财产申报等机制进行深入探索研究,大力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和婚调委相关工作机制,促进家事审判改革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市女法官协会及广宁法院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