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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促进审判权力行使规范高效 ——肇庆法院开展2017年“三评查”工作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1054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2017年肇庆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顺利完成。市中院党组派出四个专职委员做领队,抽调两级法院办案骨干组成四个评查小组。评查小组以全新的理念扎实有效的措施,系统、科学地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评查,达到预期目标和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明确评查目的

  此次评查的目的是严格规范审限变更、申请和公开程序等方面审限事项的管理,杜绝案件“隐性”超期,提高审判效率;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杜绝案件的“同案不同判”;规范庭审活动、深化司法公开。

  二、确定评查重点

  本次案件质量集中评查重点范围是长期未结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以及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件。另一方面,肇庆中院采取与中山中院交叉评查方式,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质量评查。

  三、安排专业评委

  中院党组非常重视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成立了以审判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专职审委委员和一线法官为主、以及基层法院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由中院审管办组织并汇总记录评查情况,监察室监督评查过程和结果。

  四、丰富评查方式

  此次评查对两级法院250件案件进行评查。中院审管办实行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将自查、交叉评查、随机评查、重点评查、集中评查等方法结合,多角度、全方位把握案件审判质量。

  五、严格落实标准

  为确保评查标准的统一,强化评查针对性,中院审管办将相关标准编撰成《肇庆法院2017年度案件“三评查“标准及文件指引汇编小册子》,抽查、交叉评查结束,评查组对评查问题进行现场整理并与被评查单位进行交流、互动,随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反馈。

  案件质量评查是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环节。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肇庆中院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在司法责任制的背景下,正确处理好放权和管理、自律与监督、提速与增效的关系,加强审判管理,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督促、监管和控制,促使广大法官更加规范、高效、有序行使审判权力。

                                        (根据本院审管办提供的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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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端州法院案件质量反馈会议现场)

(上图为高要法院案件质量反馈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