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6日,广东全省法院委托的3859家次司法鉴定机构,今年已办理各类鉴定、评估等案件2万余件,为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广东法院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按照“省级定标、分级建册”原则,专门修订了《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的基本条件》,严格执行入册标准,对上传资质、入册类别、简介内容认真审查,建成了10个大类29个小类的规范化鉴定机构名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印发了《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制定了不诚信负面清单,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虚假鉴定、超范围鉴定、拒不出庭作证等给予扣分、警告、暂停委托、除名等惩戒措施。已先后对8家不诚信鉴定机构暂停委托,3家予以除名。
委托司法鉴定中,广东法院坚持“三严”:严格“30日+30日”委托鉴定期限,即一般案件不超30个工作日,疑难复杂案件可申请延长30个工作日。对无故拖延的,法院在变更鉴定机构、全额退费的同时,视情暂停委托或除名,并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处罚的司法建议;严控检材质证、摇珠选定、检材移交等各流程节点,全程留痕督促监办;严格承办法官补充检材时限,无故逾期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作退案处理并通报批评。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司法鉴定案件比同期增加一成,平均鉴定耗时呈下降趋势。
同时,广东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努力实现司法鉴定“一网通办”。今年1月,广东高院对广东法院司法技术辅助网升级改造,大幅提升案件检索、网络安全级别,方便群众申办、查询案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广东法院将摇号现场由“线下”转到“线上”,实现网络摇珠选定鉴定机构全省法院全覆盖,极大便利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