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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86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追责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次数:1323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50件,同比增长17.41%,涉案金额高达46亿元,2086人因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被刑事追责,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9人。


近年来,广东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犯罪对象呈多样化,既涉及传统的烟酒、食品、日用消费品、玩具及电子产品、影视作品,也涉及网络游戏、能源科技、网络通讯及数码技术等新兴产业。从犯罪类型看,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类、侵犯著作权类和侵犯商业秘密类,其中侵犯商标类案件超过九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网上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也呈现新形式,除了通过网络传播侵权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外,还出现借助电脑网络手段(如“私服”“外挂”)或以复制游戏源代码等方式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曾判处一起案件,被告人姜某将非法获取的某网络游戏源代码出售给多人,用于架设其他游戏私服或其他游戏开发,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据介绍,为服务和保障企业创新,广东法院积极审理涉商业秘密类的新型案件。2019年共审结该类案件19件。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被告人黄某强等人受雇于某高科技企业,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离职后,黄某强等人利用掌握的两款手机系统清理软件的源代码和商业运营资料,开发设计了同样功能的软件,获利68万余元。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黄某强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互通共享平台,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营造创新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