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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网络安全的黑手

作者: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75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互联网时代——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涉网络安全问题在司法领域不断涌现,如何为网络空间提供法治保障,成为摆在广东法院面前的一项新时代的考验。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近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向一切危害网络空间的黑手说“不”,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广东法院2018年审理各类涉网络电信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犯罪案件1213件3708人,同比分别上升42.5%、6.6%,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


  全链条打击网络诈骗


  谨防冒充移动客服诱导进入连环套、小心微信号仿冒身份诈骗、别上了低价代叫网约车的当……花样繁多的诈骗手段和使诈套路,令人防不胜防。


  深圳的陈小姐就很郁闷。2017年9月,陈小姐因为网络征婚被骗5000元,情急之下的她通过QQ即时聊天软件搜索到了自称是“人民网络警察”的吴某。吴某于第二天谎称已经找到了诈骗人员并冻结了5000元案款,但要求陈小姐到附近的银行柜员机上接收退款。陈小姐信以为真,在吴某的诱骗下通过银行柜员机操作,吴某遂将陈小姐银行卡上近5万元存款被一卷而空。


  类似陈小姐这样惨遭诈骗的不在少数。数据显示,网络犯罪中网络诈骗犯罪占据收案总数的近四成,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网络空间安全的头号黑手。


  “网络诈骗犯罪手法多样、跨地域作案、时间跨度大、犯罪成员多、被害人数众多、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罗少雄告诉记者,网络诈骗与传统的诈骗案件不同,其犯罪手法的特殊性在审判工作中往往带来证据审查、认定的难度不断加大,需要公检法各方通力配合,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着眼于此,2017年6月,广东高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就电信网络诈骗专门出台指导意见,统一办案思路及标准,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方式,推动公检法形成适度介入、案中协调配合、案后及时反馈等新的工作模式,实现审判工作与侦查公诉、执行等工作有效衔接。


  近年来,广东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呈现高压态势。统计显示,2018年依法判处犯罪分子29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64人,重刑率12.46%。


  让网络黑客罪犯付出沉重代价


  2018年,国内首现一款用微信支付赎金的勒索病毒,该病毒感染电脑后会弹出微信支付二维码,用户被要求支付110元才能获得解密密匙,该病毒共导致2万多台电脑中招。


  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通报,该病毒采用“供应链感染”方式通过论坛传播,同时还窃取用户淘宝、支付宝、QQ等账号密码,严重破坏了社交软件的平台生态环境和干扰了网络虚拟世界的正常秩序。


  经侦查,该病毒制作者罗某是一名高中辍学的“95后”,虽文化程度不高,但对计算机兴趣浓厚。2018年1月,他在租住房子内研发“cheat”木马病毒,预谋盗取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号和密码。


  今年9月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微信支付赎金勒索病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木马病毒犯罪已从过去单纯的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向侵害财产安全蔓延。


  2018年3月,被告人姜某、谢某利用木马病毒下载安装链接到广东、四川等地用户手机上,骗取安装之后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盗刷用户银行卡购物,骗取金额达30余万元。最终,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八年至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统计表明,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共审理各类危害计算机系统犯罪案件149件270人。


  用足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近年来,针对手机用户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高发,此类犯罪具有形态复杂、隐蔽性高、打击难度大等特点。


  2016年初,黄某、魏某将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大量苹果手机用户信息,包括机主姓名、苹果ID、手机号码等,发送给下家用于解锁,并将解锁成功与否的信息向上家反馈,以此赚取费用。公安人员从二人电脑共提取涉案信息1273条。


  “对苹果ID如何定性?属于何种哪一类公民个人信息?是本案中把好法律适用关的重大问题”,承办该案的法官郭玉说,“能够标识个人身份信息或者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该案是解释施行后广东法院最早适用新规定的案例之一。“最终我们结合本案的证据来认定,将它定为有可能会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危害的一类信息。”郭玉说。


  从黄某、郭某二人案发前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看出,其二人明知被解锁后的信息可能被他人通过远程锁机等手段向手机用户索要解锁费或对盗窃所得手机进行刷机销赃。苹果ID及解锁信息属于足以影响他人财产安全的信息,二人长期大量倒卖上述信息给他人解锁,数量远远超过了500条以上的定罪标准。2017年9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黄某、魏某倒卖苹果手机用户信息一案作出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