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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知产侵权的法外之地

作者:潘铎印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767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家名为鼎阅的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书资源,挂靠在十余个APP中,通过广告等途径非法牟利。北京警方历时一年时间成功侦破上述案件,鼎阅公司涉嫌侵权电子书籍1万余部,年非法收入数亿元,公司12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依法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鼎阅公司侵权范围涉及全国30个省、998名作者,该案是近年来侦破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作品最多的一起网络侵权案件。

    来自法院系统的统计数据表明, 2018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49万件,审结31.96万件(含旧存),比2017年分别上升41.19%和41.64%。其中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有关统计,2018年我国网络文学就因盗版造成的损失高达58.3亿元。可以说,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已经到了泛滥的程度,必须对其“零容忍”。

    网络不是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外之地。国家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著作权法修订完善,完善版权制度体系,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对不法分子予以严厉处罚,让侵权盗版者付出代价,对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一律依法严惩,坚决打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站和重点作品版权的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企业行业自律、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促进网络领域版权秩序规范发展。加强社会共治,建立协同治理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创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创新激发原创动力,推动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创新版权治理模式,推动版权信息共享,促进交易平台透明化,鼓励社会各界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推动相关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