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5日公布《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鉴定机构修订征求意见稿体例结构上未作调整,仍为9章45条,鉴定人修订征求意见稿仍为7章,共37条,比现行办法多2条。
两个征求意见稿明确:当前司法鉴定改革的重点是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两个征求意见稿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经审核合格后,交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编入名册并公告写入两个办法;新增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建立鉴定质量管理和诚信评价制度;新增制定统一的鉴定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并指导实施;新增鉴定机构准入专家评审制度和鉴定人能力考核制度;新增严肃追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作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
两个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优化管理权限和管理事项;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完善细化处罚情形和方式;完善与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明确规定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以在2019年9月15日前,通过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中国法律服务网等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