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调派本法庭机械领域技术调查官丁雷参与银川中院“免耕式双垄沟全铺膜覆土联合作业机”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首次调派技术调查官支援地方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是技术调查官调派制度的一次生动实践。
图为丁雷同志(右二)协助银川中院办案合议庭作现场勘验(李玉叶摄)
涉案发明专利涉及一种具有旋耕、开沟、整形、铺膜、覆土、镇压、打孔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农业机械,技术方案复杂,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接受调派后,丁雷同志多次通过远程文件传输、音视频通话等方式与银川中院办案合议庭沟通相关技术问题。因被诉侵权产品的内部结构和部件细节等关键技术特征无法远程查明,丁雷同志于8月8日赶赴银川协助承办合议庭现场勘验了被诉侵权产品实际作业状态,迅速查明了有关技术事实。此次技术调查官调派尝试,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西部民族地区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农业农村问题的高度关注。
常见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近30个技术领域,由一家法院实现技术调查官技术领域全覆盖,存在现实困难。为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队伍效用,缓解技术调查官地域分布不均和领域覆盖不全所带来的技术事实查明困难,2019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设立了技术调查官调派制度。根据该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上级人民法院调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在辖区内调派技术调查官。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有权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配技术调查官。为实现技术调查官队伍效用最大化,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一方面将大力建立健全京津冀、江浙沪、大湾区等临近区域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助力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另一方面将加大发达地区对于欠发达地区的技术调查官人员调派支持力度,通过有力推动欠发达地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发展,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