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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

作者:全小晴 刘婉玲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1109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5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2013-2018)》,并公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十大典型案件。

2013-2018年,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058人,占全省同期全部罪犯约4.4%。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类型为主,抢劫罪和盗窃罪达52.6%。未成年罪犯人数在全省罪犯中的占比大幅下降,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较2013年减少3344人,降幅达44.5%,在校学生犯罪人数下降逾75%,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势头得到遏制。

据介绍,广东各级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审判专业化发展,加强特色审判机制建设,充分适用非监禁刑,依法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通过创设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门的社工帮教工作站等方式依法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等,先后引入社工、义工参与未成年人案件6700余件。

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注重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审理方式,聘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和心理状态进行测评,并进行心理疏导,矫正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健康心理,为法院裁判和判后帮教提供科学参考。据统计,六年间全省法院累计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3812人次。

 广东高院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复学工作的意见》,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复学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政法机关和教育行政机关共同搭建复学机制。意见施行以来,全省法院共帮助757名未成年罪犯顺利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