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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让公正看得见,代表们给好评

作者:乔文心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9-03-06   浏览次数:1079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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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白晶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加强顶层设计,推进责任落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更规范更成熟 四大公开平台日益完善


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总量突破226亿次,文书总量突破6400万份。这个在近一年来,每秒被访问上千次、日均上传文书5万份的网站正在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这只是人民法院建设网络公开平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相继建成运行,司法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形成了全流程、全方位和全透明的公开格局。


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履职多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郭小芹表示,裁判文书上网能够让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得到更直观的展现,无论是对陪审工作还是对诉前调解工作都很有帮助,类似的案件查一查,不仅有助于纠纷在诉前解决,也方便向群众普及司法知识。建议人民法院能够让更多人民陪审员了解裁判文书网的使用,发挥裁判文书网的普法作用。


“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各系统的前列。”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院长、分党组书记,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建宇在新疆视察法院工作时表示,把大数据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促进了司法公开,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更开放更透明 审判流程公开有标准能评价


审判流程信息具有内容庞杂、动态多变、时效性强等特点,与其他信息公开相比,更加考验人民法院制度设计、平台搭建等方面的能力。


审判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最终裁判结果的信服程度。如何避免个别法院“选择性公开”?如何制定一则全国统一、内容明确、操作性强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业务标准?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确定了应当公开的四大类二十余小类重要审判流程信息,并结合当前司法实务,对以往公开过程中亟待明确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2018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司法公开评估。第三方机构对128家法院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法院概况、人员信息、诉讼指南、开庭公告、名册信息等审务信息和向案件当事人公开流程节点信息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找准方向。


“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当事人、辩护人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平台自主查询,以流程的公开透明促进审判结果的公正可信,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韩秋香说。


更深入更细致 司法公开不断深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出31条具体举措。


该意见提出,要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五项原则,并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和规范司法公开程序、加强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人民法院对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有目共睹,尤其是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能够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有力促进了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刘亚声说,“希望人民法院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过程中也要兼顾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实现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