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
请以下人员(详见附件)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要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案号、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收款账户信息,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电话:0758-2788207。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
请以下人员(详见附件)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要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案号、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收款账户信息,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电话:0758-2788207。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