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法院公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3627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肇庆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市直拟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公告》规定,现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肇庆市直单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根据公告规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考生认真核对,如有错漏,请及时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咨询电话:0758-2786135。


二、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资格审核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审核地点: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2:30-5:30),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审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审核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考生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若个人信息有误或简历填写不完整的,可直接在报名表上修改或增加,在修改或增加处签名并按上指模,下同;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1份(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可以不提供户主页原件,但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章和集体户口单位章);

4.个人网上查询征信报告原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按相近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9.委培生或定向生须提供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且经所在院校同意。

10.港澳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信息系统打印);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在面试资格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11.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1)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承诺书。

(2)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户口所在地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2.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证明原件(明确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时在何地何单位参加何基层服务项目)。

1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14.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5.所有考生需提交亲笔签名的《资格审核承诺书》附件2;

16.所有考生现场填报《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所有复印件须由考生签名并加具“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意见。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核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进入考察时,对拟聘用对象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及档案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3.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核。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及时致电0758-2786135告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造成不利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4.通过资格审核名单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以及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告(http://www.gdzqfy.gov.cn)。

5.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关注“粤省事”小程序,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身份信息除外)。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1).xls

附件2:资格审核承诺书(1).docx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