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港航、潘旭东2名同志为我院选调生(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止,共五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86505、2786381。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
邮政编码:526040。
附件: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拟录用选调生名单公示.xls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