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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好法官】唐强:发挥调解功能 促进案结事了

作者:刘浩辉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890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从青葱岁月到不惑之年,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唐强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9年来,始终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公正廉洁司法,讲求办案艺术,擅解矛盾纠纷,力促案结事了,在减少申诉上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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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用心用情解群众难题


在某某五金厂与杨某等3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3个案件中,因临近春节且经济环境不景气,五金厂回笼资金困难,拖欠杨某等3人工伤保险待遇共18.5万元。唐强告诉记者:“开庭时3名农民工已经买好火车票,带着行李就来到审判庭,就等着拿到补偿款回家过年,十分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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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群众所急,唐强在庭上坚持从情理出发,结合释法析理,引导五金厂与工人达成调解。由于庭前唐强已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初步了解双方对纠纷的解决意向,所以五金厂与3位农民工很快便当庭签署调解协议。五金厂以现金方式当场支付工伤待遇补偿款。


“感谢法官对我们的事情那么上心,顺利拿到钱回家过年,真的太好了!”3位农民工激动地说。


唐强表示,在审理此类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法官不仅要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也要重视案件的社会效果,诉前调解能够在更短的时间让农民工取回“血汗钱”,更好地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


耐心调查,让企业纠纷案结事了


唐强说,在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建筑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中,案卷摞起来有2米高,从立案到结案历时3年多。


2010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建筑企业签订合同,将4幢商住楼交某建筑企业承建。因建筑企业管理不到位,施工措施不落实,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和材料供应商货款,严重影响工程进度。2013年1月,近百名工人和材料供应商到房地产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材料款。房地产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返还余下工程款及利息并支付工程延期竣工违约金近两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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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强作为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迅速熟悉案情,理清法律关系,抓住关键争议焦点。虽然双方矛盾较大,经过查封、财产置换、工程量鉴定等冗长程序,在了解到当事人有调解的意愿后,唐强有的放矢地进行调查,抓住双方争议点开展调解工作,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唐强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唐强说:“与司法判决这种刚性手段不同,调解包含自愿性、和解性,更加人性化。另外,调解程序更加灵活简便,诉讼成本较低,比判决更加高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执行难问题。”


服务大局,护航肇庆招商引资


“案结容易,事了难。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除了理清案件焦点与关键、保障当事人说话权利、充分向当事人辨法析理不可少,还有最后一步履行。”唐强说,“即使达成调解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这个案子就不算真正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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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强正是坚持案结事了的理念全心全意去办理每一件案件。肇庆科某公司将75%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一信托公司,又跟某实业公司签订入股协议,以其生产线设备、土地及不动产一起作价出资入股,取得某实业公司51%股权,转让给该实业公司,造成信托公司所享有的股权收益权和质押股权的价值严重减损,严重危及其债权的实现。2019年12月,信托公司将肇庆科某公司起诉至肇庆中院,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查封肇庆科某公司转移给某实业公司的土地和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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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强受理案件之后,通过多方调查得知肇庆科某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而某实业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欲开拓华南市场,如能顺利收购肇庆科某公司现有厂房及生产设备,可以尽快增资扩产,迅速开拓华南地区市场,有利于肇庆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


唐强表示:“这对肇庆招商引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升级改造有很大意义。”经唐强多次协调,信托公司与肇庆科某公司在确认合同无效案中达成调解协议,先解除查封措施,再由实业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并购款2亿元支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收到后即视为对肇庆科某与上述实业公司之间并购交易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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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纠纷面临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双重挑战,唐强了解到双方有解决纠纷的意向,确定调解原则方向促成本案调解结案,既促进信托公司快速回笼资金,又消除某实业公司投资障碍,从而继续增资50亿元扩产建设,并直接撬动国电集团50亿元投资环保配套项目的建设,为肇庆产业招商落地攻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