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婉珊,1995年7月进入端州区法院工作。十八年来,她在审判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十几年如一日,刻苦钻研业务,公正廉洁司法,为端州司法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几年她多次荣获省、市荣誉。2013年被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3年12月30日,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尽职尽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女法官,蒙婉珊深知,司法公正来自于法官办案的高质量保证。案件的质量一头连着人民的利益,另一头连着的是人民对国家、法律的信赖和尊重。为此,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谨慎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视质量重于生命。十多年,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不断累积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审判技巧,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她每年所办结的案件数量均居端州法院前列,也多次成为全市法院系统的办案状元。2010年、2011年、2012年这三年,她共办结案件912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701件,调撤率为76.9%。她所办结的案件无一因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无一案件引起上访缠诉。
注重调解,力求案件服判息诉
蒙婉珊注重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高度,力求使审理的每起案件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在审理外省民工王某某等人诉东莞市虎门建筑工程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由于王某某等人缺乏法律常识,到施工现场鼓动其他民工擅自搬动施工机械设备,情绪相当激动,有随时发生冲突的可能,社会影响强烈。收案后,蒙婉珊一方面和其他同志一起深入民工中去,着力疏通当事人的抵触思想。通过耐心细致、春风化雨般地向涉案民工们解释、宣传法律知识,化解戾气、平复民工的情绪,民工们最后心悦诚服,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她反复和东莞市虎门建筑工程公司第六施工队、东莞市虎门建筑工程公司沟通协调,分析利弊。最终通过她的辛劳和真诚,双方消除了对抗情绪,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这一处理使纠纷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善于发现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蒙婉珊不仅善于办案,而且善于发现问题,在发现问题时,积极思考,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在审理原告钟某妹等71名村民,诉被告肇庆市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端州区黄冈街某股份合作经济社,合作项目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蒙婉珊发现端州区农村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监管工作存在诸多漏洞,遂就此情况向端州区政府提出《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经济组织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端州区政府收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出《端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监督管理细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农村建设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监管细则》。
蒙婉珊所提出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广东省“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优秀司法建议。2013年8月25日的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