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本院新闻

五男子走私香烟被判非法经营获刑

作者:骆冠庭 陈筱晖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62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五男子密谋从广西走私大批香烟到四会售卖,不巧半路因汽车故障被公安民警抓获。近日,四会法院审结了该起非法经营案件,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千至5千不等的罚金。

    男子董某和周某合伙经营了一家拥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杂货购销部。为了谋取暴利,两人铤而走险,密谋走私香烟在自己的购销部内售卖。去年7月,两人先后两次向广西一名老板进购了一批红双喜牌香烟,并安排在购销部工作的李某接应,事后将6万多元交由驾车运输走私香烟到本地的陈某和张某人之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运载该批走私香烟的汽车半路故障,张某等人被在场的民警盘查抓获,现场从车上缴获红双喜牌香烟近50万支。公安部门随即对涉事的购销部进行查处,查获了走私香烟达6万多支。经有关部门鉴定,查获的香烟均为真品卷烟,且属于非法进口产品,价值4万多元。

    经四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无证为他人运输走私香烟,被告人董某、周某、王某经营走私香烟,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五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