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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我是你领导”

作者:冼颖 陈希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4   浏览次数:656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封开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结一宗“我是你领导”电话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罚金10000元,没收作案工具银行卡一批,继续追讨两人犯罪所得,并把已追讨部分返还两名被害人。

    朋友提携  遇“商机”

    被告人阿建在广西桂林一家KTV内结识新朋友“定哥”并让其介绍点能赚钱的工作。在“定哥”介绍下,阿建来到广东顺德,工作是利用“定哥”寄来的银行卡,帮其取钱,取到钱后打回给“定哥”,每月一万元,还包我的吃住,还会有提成。

    在尝到第一杯羹的甜头后,阿建把好兄弟阿铭也介绍进来帮忙取钱,并获取5%的提成。

    东窗事发  遭判刑

    2014年8月,封开县公安机关连续接到两宗电话诈骗案。受害人均称,对方为冒充其领导,以急需用钱为由骗其汇款至某指定账户,受害人信以为真,汇款后方知遭遇电话诈骗,遂报警。

    在收到汇款当天,两被告人分别在顺德大良和东莞厚街,分多次在ATM机以现金提取和转账的方式,将被害人转入的合计人民币70000元全部提现。

    经公安机关侦查,2014年9月20日,两名被告人在顺德大良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协助调查。2015年4月,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阿建、阿铭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铭、邵某建在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前已与“定哥”(上线)达成了帮助取电话诈骗赃款的合意,是共同犯罪的事前通谋,且二被告人事前已收到了作案工具银行卡,约定了提成,主观上有共同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取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依照刑法之规定,遂对两被告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

    “我是你领导”式的诈骗方式虽已“过时”,但当前电话、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在转账汇款中发现收款人姓名并不熟悉时,便要警醒,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