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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以容留卖淫罪获刑

作者:陈希云 冼颖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723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只收了她3块钱,怎么就和卖淫罪扯上了呢!”七旬老翁钱某就因这区区“床位费”而面临刑罚。

    今年3月,封开县的钱某看到有几位卖淫女常在附近“接活”。于是,钱某开始准备可供卖淫女“工作”的床,并以3元或5元的床位费出租,共获利18元。

    封开县法院最终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