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切实在绿美肇庆生态建设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月12日,肇庆中院分别在鼎湖区、广宁县及端州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暨“我为绿美乡村种棵树”主题党日活动,以“法院党建红”守护“肇庆生态绿”。
放眼望去,鼎湖区红亭文化公园呈现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党员干警们挖坑放苗、扶株固植,回填浇水……在大家分工协作和互相配合下,一株株充满希望的树苗纷纷“安家落户”,这一刻,“法院党建红”与“肇庆生态绿”交相辉映,形成一道亮丽风景线。
在广宁县北市镇扶溪社区黄田村,一株株新树苗在土地里扎下了根,一个个新的绿色希望孕育成长,为第46个植树节增添一抹抹盎然的绿意,进一步打造绿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在端州区黄岗街道双东北社区体育小公园,大家种下的树苗错落有致、迎风而立,焕发出勃勃生机。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通过“我为绿美乡村种棵树”主题党日活动,肇庆中院增强了党支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强化了党员干警“植绿、爱绿、护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一步,肇庆中院将以此次植树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打造肇庆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以法治的力量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美丽肇庆、美好家园。
肇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洪浩,在家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干警代表参加植树活动。鼎湖区委政法委领导,鼎湖法院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代表共同参与鼎湖区植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