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赖”无处藏身。近日,一个“消失”了8年之久的被执行人,主动到四会市人民法院要求履行8年前拖欠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原因是四会法院将其列入“老赖”名单曝光后,他被限制出境。
出境被拒 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陈某2006年驾驶汽车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导致行人李某当场死亡。经交警大队调解,陈某与李某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4万元的协议。但陈某在支付32000元后,尚欠80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李某家属无奈诉诸公堂,同年向四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陈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本案中止执行。在无法联系查找其财产的情况下,四会法院将陈某列入执行“老赖”黑名单,并将其拖欠执行款情况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禁止陈某出境。
信用惩戒显威力 老赖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肇庆市两级法院运行执行新系统,以此系统提供的及时、准确、全面的权威执行案件信息为基石,借助与公安、出入境管理等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机制,与人民银行的征信信息数据库系统链接,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老赖”将因其失信行为而在出境等方面受到限制。
因此,陈某会在办理出境手续时被认定为“老赖”而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陈某只好乖乖主动找上法院,与法院联系商谈还款事宜。执行法官接待了陈某,并向其出示生效法律文书,解释案件执行情况以及发出限制出境令的前因后果,陈某面有愧色地说:“我以前听说通缉令厉害,现在也领教了法院限制出境的厉害,一个人在社会上不遵纪守法,不守诚信,真是寸步难行啊。”
因此,陈某与李某家属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向李某家属赔偿5000元了解此案。最后执行法官和陈某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只要你现在履行义务,我们法院立即解除限制出境。”陈某听后连声表示马上按规定履行义务。
法院信用惩戒机制 让失信老赖无处藏身
根据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四会法院利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把信用惩戒机制列入健全执行机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信用惩戒机制将让失信被执行人举步维艰,据统计,自四会法院启动曝光“老赖”名单以来,已有4名被执行人因为羞于曝光而主动来到法院还款,自动和解履行标的40多万元,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