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大沙人民法庭法官郑珊珊出差途中,收到助理李素娴的信息:“李某发来微信,要求我们尽快给他办理解封手续!”
李某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因其和妻子潘某作为股东共同经营的科技公司拖欠某铝业公司货款,2022年6月,被铝业公司告到了法院,并且被查封了名下的银行存款和不动产。
前段时间李某频繁通过微信联系法院,提到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请求对房产进行解封用于担保贷款。郑珊珊指引李某,可以尝试提供置换担保,或者和原告沟通请求同意解封部分财产。
“刚联系了原告代理人,原告同意先在节前解封一套房产,但他们公司已经放假,无法提交盖章申请书过来,能办理解封手续吗?”李素娴问道。
郑珊珊看了看时间,果断回复:“办!明天就是农历腊月二十九了,解封手续还要到深圳办理,再不处理来不及了。”说完,她又指引李素娴联系原告,先通过微信作出同意解封的说明。
搁下电话,李素娴立即整理解除保全需要的案件材料,制作解除保全裁定书。
解封时间紧,还是异地,为此,郑珊珊又协调执行局法官吴金全和立案庭法官李乐协助一同前往深圳。
下午约三点半,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迅速开展工作,在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了解封工作。此时,距离他们出发时间,仅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