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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宗!当事人在法院监督下自行变卖抵押物还债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南方法治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459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自行变卖执行标的物的方式,顺利执行一宗债务纠纷,仅用2个月时间便完成资产变现,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据悉,该案系全省首例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当事人自行变卖抵押物的执行案件,开启了抵押物变现新模式。

执行标的物一般是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但司法拍卖从评估、上拍到变现至少需要三个月,如遇到被执行人恶意霸占标的物则还需要增加一段腾退时间。

端州法院的创新举措在于:针对有抵押物、执行标的与抵押物价值相当的案件,被执行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网络询价自行拍卖不动产,拍卖款汇入法院账户后,由法院悉数移交申请执行人,让申请执行人更高效、更安全地兑现胜诉权益。

今年3月,肇庆某担保公司在诉林某债权纠纷中获胜诉,林某需向其偿还本息10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肇庆某担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端州法院依法查封案涉抵押物——林某的一处房产。

林某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想早点把房子卖掉还债,但是抵押物诉前就被保全了,当事人不能私自交易。鉴于该案有已查封的抵押物,且被执行人履行意愿较高,端州法院经过研判,认为该案可通过“法院监督指导+当事人自行变卖”的方式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今年3月,端州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抵押物变现方式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委托某拍卖公司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自行处置”模块中,将抵押的房产挂网拍卖。

经过网络询价、多方议价等,双方当事人最终确定以118万元作为第一次起拍价。其间,林某积极配合拍卖公司对涉案房产进行勘验、调查、评估。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双方当事人又重新议价,最终以98万元底价启动第二次拍卖并成交。

“又快又有保障!”这是申请执行人肇庆某担保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本次执行的评价。他说,如果走司法拍卖程序,估计要小半年才能拿到执行款,而且起拍价比较低。如果是被执行人自行将抵押物变现,时间虽快但我们不放心。端州法院的做法将二者的优势有效融合。

目前,“法院监督指导+被执行人自行变卖”的执行方式已成为端州法院高效执行的新模式。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将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甄别。债务单一、有抵押物、利息较高、当事人履行意愿较高的案件,可适用该执行模式。

端州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法院监督指导+当事人自行变卖”方式不但适用于执行环节,还适用于诉前、诉中等诉讼环节,更是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开展“多元解纷+自行变卖”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事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案涉不动产的案件,一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监督指导+当事人自行变卖”方式处置查封标的物,实现从解纷到履行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