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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法院:司法调解息纷争 5万元工程款当庭支付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524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真没想到当庭就可以收到工程款,太感谢您了,郑法官。”这是近日发生在端州法院调解一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现场的一幕,被告当庭履行工程余款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初,何某与李某签订《班组施工协议书》,何某将位于肇庆市某综合体项目搧灰班组施工工程发包给李某建设施工,并约定了施工内容、合同价款、计价及支付方式。工程竣工后,何某逾期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工程款,李某经多次催收未果后,于2021年到端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支付拖欠的工程余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郑君认真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发现原告只能提供其自行测量制作的搧灰方数核算得出工程造价39万余元,但被告何某对此造价结果并不予认可,双方对此争执不下。由于工程量无法确定,在郑法官的释明和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施工现场进行测量核数,由于有部分属于隐蔽工程,双方现场核数仍然不一致,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同年7月,李某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案涉工程的初步造价为37万余元。


在初步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再次拨通双方当事人电话,结合案件实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鉴定意见书终稿出具前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当日,何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李某支付工程余款55893元,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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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截图


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处理表示满意,并对承办法官心系群众为民解忧,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的辛勤努力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