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本院新闻

1+1+1>3!粤桂三家法院为保护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开展司法协作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29   浏览次数:3074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践行“两山”理念,5月27日,封开县人民法院会同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苍梧县人民法院在封开召开《关于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署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封开县委有关领导,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嘉宾到会见证指导。

会上,封开法院与八步法院、苍梧法院有关负责人共同签署《关于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省际联络站”揭牌。

《意见》从协作目标、组织机构及运行等四方面明确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构建。明确建立调查取证、联合调解、委托鉴定等办案协作机制,建立贺江流域、省际边界涉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和流域负面清单等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以及数据共享、会商通报、集中调研等协作工作机制。


会议指出,三家法院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加强沟通协作,深化已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努力实现流域内环境资源审判高效协作;要注重总结提升,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典范;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会议强调,三家法院要探索以流域为单位的环境资源跨区域一体化保护,构建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格局,共同打造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防线,有效护航贺江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更有力的司法担当。

会后,与会人员共同前往封开县大洲镇龙皇岛码头,参与“携手惩治非法捕捞犯罪,共促贺江流域生态保护‘增殖放流’”活动,见证非法捕捞人员以“增殖放流”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全体人员还前往了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省际联络站开展实地调研,了解联络站工作运行机制与建设情况;通过参观两广源流博物馆,感受潇贺古道、贺江流域的文化底蕴,并乘船实地调研贺江生态环境。


实地调研走访后,八步区人民法院、苍梧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贺江流域生态环境,是粤桂两地三家法院共同的法治愿望与担当,共同打造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防线,切实为流域生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封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岭峰表示:“接下来,封开法院将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制裁环境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在信息共享、法治宣传共推、生态修复基地共建等方面持续发力,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为封开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法院担当,为构筑大湾区绿色生态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