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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化解矛盾 力促服判息诉

作者:彭建基 彭汉文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次数:1269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庆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积极探索刑事二审案件的分类处理,通过提审被告人解答疑惑,庭审中与检察院联合开展释法,全方位做好当事人的释法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封开县日前发生的一宗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因为发生口角将被害人钟某打伤,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但是被害人钟某不服,向封开县检察院申诉,封开县检察院遂向肇庆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刑二庭承办法官耐心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促进被告人愿意向亲戚借钱赔偿给被害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双方最终均服从一审判决。

  今年以来,肇庆中级法院刑二庭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实行刑事二审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在接到上诉材料后,承办法官进行综合辨证分析,区分案件情况,认真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比对,对该类案件被告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判断和分解,从中筛选出被告人因误解法律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释法答疑方案。对于犯罪行为轻微、危害不大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加强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沟通,了解双方对案件的期望值,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力促双方消除隔阂,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促使被告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

  在对案件进行分类区别后,承办法官深入看守所提审被告人,详细了解被告人的疑惑,利用携带的工具书及电子载体,将办案依据逐一进行浅显易懂的解读,耐心细致地做出回答和说明。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的释法答疑,相当一部分被告人都能够明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消除心中的疑问,在开庭前便撤回了上诉,即使较为固执的被告人也慢慢消减了抵触情绪。如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一案,张某认为自己只是盗窃被发现后挣脱群众的抓捕,对法院判处自己抢劫罪表示很不服。承办法官多次到看守所,耐心向张某解释刑法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张某虽然最终仍然对法律如此规定表示难以接受,但也不得不对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经过前期的释法答疑,对于在“撤诉”还是“不撤”上仍犹豫不决的被告人,他们就通过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开庭时重点进行联合释法,针对被告人疑惑不解的问题,有的放矢,由法官和检察官联合作进一步的法律释明工作,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疏导。如被告人陈某犯贪污、挪用公款罪一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量刑不当,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答疑,被告人仍然固执地坚持己见。针对他的对立抵触情绪,承办法官决定开庭进行联合释法,经过法官和检察官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最终促使他当庭表示服判,从而撤回上诉。

  除了直接面对被告人进行释法答疑外,承办法官还通过走访被告人的亲属或朋友,深入细致地了解被告人的生活、工作和思想状况,向被告人的亲属或朋友充分说明一审判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借助亲情、友情感化被告人。另外,积极与看守所联系沟通,建议看守所做好在押被告人的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方式对被告人进行帮扶,促使被告人服判息诉。如被告人郑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而提起上诉,承办法官通过做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工作,使他们服判息诉,并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二审法院最后进行了从轻改判。

  今年1-10月,通过该庭的努力工作,被告人主动撤回上诉或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的二审案件有27件,占了结案数的24%。其中,75%的案件都是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深入看守所释法答疑,使得被告人心服口服,未经开庭便撤回上诉的,因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