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惑仔的故事大家听得多了,
你有没有想过,
殴打他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恶劣的行径
很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对涉黑团伙,
法院将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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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会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被告人潘某、刘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故意伤害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五年。
80后的潘某和刘某是同村人,于2002年认识四会市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李某(已判刑),后跟随李某加入该组织,并受其领导。
2002年11月,被害人叶某遭该组织成员钟某等人殴打后向四会市公安局报案,李某纠集潘某和刘某等人进行报复,致使叶某重伤。2005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龙某被杀后,其他成员相继落网,潘某和刘某趁机离开四会。
经过严密布控,四会市公安局于2017年10月在清远市清新区一沙场工地抓获在逃人员潘某和刘某。
四会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潘某、刘某无视国家法律,参加以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积极参与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在该组织骨干分子的指挥下,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依法数罪并罚。
鉴于被告潘某、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两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扫黑除恶,我们在行动!
当前,
肇庆掀起了扫黑除恶高潮
据了解,今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我市第一时间迅速行动,成立了9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分别到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打击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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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将加强统筹,健全各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
★ 聚焦深挖排查,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 明确部门职责,主动谋划推进,增强工作合力。
相信重拳之下,
黑恶势力将在肇庆无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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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治肇庆、公正肇庆微信编辑小组